培養孩子學琴的代價究竟有多高?一名曾就讀北市仁愛國中音樂班的學生家長蕭先生向《蘋果》投訴表示,他兒子在音樂班時選修小提琴、拜師國家交響樂團第2小提琴手陳偉泓,因一場音樂會向陳借中古提琴表演不慎碰傷掉漆,竟遭漫天喊價要花130萬元買下,從此開始噩夢一場。
 
學生的母親為籌錢買琴日夜加班、小孩也因此「債務」嚇到鎮日內疚無言,蕭家更因償還不出分期付款的最後一筆20萬元款項而被告上法院。

北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科長林侑融指出,教育局在4月9日曾參與協調會,當時重申局內規定,不可以與兼任教師買賣樂器,之後也發文提醒北市所有學校注意;另外,教育局5月起擬定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的注意事項,規定外聘教師不可以因師生權勢而有不當得利等行為,該規定將在下個月報局務會議討論。
 
蕭先生表示,他的兒子曾讀台北市仁愛國中音樂班,當時選了陳偉泓作為指導教師。因音樂會的關係,陳借了一把小提琴給他兒子使用,後來琴身右邊F孔附近面板不慎被弓碰傷掉漆,陳脅迫蕭太太買下這把琴,並簽定130萬元的買賣契約。
 
蕭先生心痛地說,陳強迫孩子的母親要花130萬元買下這把中古提琴,妻子當時「是哭著跟他談判,寫契約都在流淚」,當天母子倆人最後淚流滿面離開老師住處。
  
蕭先生表示,太太一直隱忍不敢告訴他,分次付出110萬元,造成家中經濟周轉困難後,想轉賣小提琴,送去4家左右專賣義大利小提琴的琴行估價要轉賣,琴行發現內部已經有修補裂痕,僅鑑價50萬至60萬元,妻子認為受騙,不願再付款,遭陳偉泓告上法院。
 
蕭太太說,陳發現中古小提琴受損後,要求送到義大利需維修費20萬元,之後又說小提琴的受損,對於琴價值的減損難以估計,無法用20萬解決,於是要求以130萬元買下這把琴,當時因被陳要求馬上寫契約沒進行估價,在付了110萬後沒錢付剩餘款項,於是打算將琴出售,但檢查發現內部早就有裂痕,她向陳要求說明,但陳僅回覆「當初給的時候沒裂痕」,還向法院提告、要求蕭家付尾款。
 
雙方今板橋地方法院簡易庭開第2次民事庭,陳偉泓未出面,由委任律師王聰明表示,陳有提供20萬元送修或買琴2種方案,並沒強迫購買,且買賣契約書除了「陳偉泓」外,其他都是蕭母所寫;至於這把琴的價值,蕭方以賣家身分拿去樂器行問,如同將車子拿去中古車行鑑價,對方只要看到有問題就會砍價,也否認賣出時就有傷痕,經雙方協議,將會透過台北市樂器商業同業公會,且具有如同修琴等相關證照者,鑑定是否售出前就有裂痕,盼能釐清相關爭議。
 
陳偉泓回應,「若不是具一定的信任感,怎麼會將這麼貴重的琴借給蕭」。他說,琴受損後,因蕭太太認為小孩之後還會用到琴,用修的不划算,蕭才擬了合約購琴,他僅有簽名。至於小提琴是否販售前就有裂痕,陳偉泓說,小提琴的證書都有記載購琴紀錄、損傷部位等均能佐證,若蕭方有疑慮,也應將自行鑑定的結果開證書列為證據而非口述。

陳偉泓說,蕭生不小心用弓造成小提琴的受損,是很明顯地有一道很深的刮痕,可說「傷到見骨」,才需要多達20萬的維修費,他主動要求「修復就好」,是蕭方要求才以販售的方式處理。
 
針對此爭議,北市仁愛國中代理校長莊豐兆指出,此事今年才爆發,當時蕭生已畢業一年,現就讀中正高中音樂班,仁愛校方最近才知道,有請教育局和兩造來協調,陳偉泓始終未現身,都請律師出面,雙方各說各話,無法判別誰對誰錯;校方曾宣導學生在學期間不要和指導教師買賣琴,很難干涉家長和教師的私下行為。
 
他說,該校音樂班都要自備中古提琴樂器,包括主修、副修外聘老師達六、七十位,學生私下借琴表演有聽過,但買賣樂器可能不普遍,很多音樂班學生的樂器都比老師的貴,蕭生在校三年都是選陳師指導,當時陳師指導三名學生,學生算是不少,但他指導學生都畢業了,今年未再聘任。

陳偉泓也在北市龍門國中指導弦樂團,北市龍門國中校長鍾芷芬表示,陳是該校弦樂團指揮,從四年前弦樂團草創時就由他指導學生,教學認真,但私下沒教該校學生,目前樂團所有規畫都靠他,他在樂界評價高,也為校方引進很多資源,找到民間贊助,蕭生應是個案糾紛。

 

來源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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